安全閥安裝應注意的6大要求

2009-10-18 羅增英 世界泵業(yè)

  1. 額定蒸發(fā)量大于0.5t/h的鍋爐,至少安裝2個安全閥:額定蒸發(fā)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鍋爐,至少安裝1個安全閥。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處、蒸汽過熱器出口處都必須安裝安全閥。

  2. 安全閥應垂直安裝在鍋筒、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閥和鍋筒或集箱之間,不得裝有取用蒸汽的出口管和閥門。

  3. 杠桿式安全閥要有防止重錘自行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軌的導架,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隨便擰動調(diào)整螺釘?shù)难b置。

  4. 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5mm:對于額定蒸汽壓力大于3.82MPa的鍋爐,安全閥喉徑不應小于20mm 。

  5. 安全閥與鍋爐的連接管,其截面積應不小于安全閥的進口截面積。如果幾個安全閥共同裝設在1 根與鍋筒直接相連的短管上,短管的通路截面積應不小于所有安全閥排汽面積的1.25倍。

  6. 安全閥一般應裝設排汽管,排汽管應直通安全地點,并有足夠的截面積,保證排汽暢通。安全閥排氣管底部應裝有接到安全地點的疏水管,在排氣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許裝設閥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