閥門殼體局部區域壁厚測量評價方法的探討
1、概述
閥門閥體的殼體壁厚是閥門的關鍵質量指標,也是閥門使用的重要安全指標。閥門產品標準對閥門殼體壁厚一般都有明確規定,但對閥門閥體局部區域的殼體壁厚小于標準規定的殼體最小壁厚時的處理原則,所有的國家和行業閥門產品標準對此均未作出規定。一臺閥門閥體其他部位、閥體頸部及閥蓋部位數個測量點壁厚實測值大于殼體最小壁厚,若有1~2個測量點的壁厚實測值小于殼體最小壁厚,應按照殼體最小壁厚實測值的有關標準實施檢驗,在保證閥門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正確執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2、測量評價方法
2.1、閥門通用技術條件規定的處理原則
GB/T 12224-2005《鋼制閥門一般要求》中第6.1.7項規定,閥門殼體局部區域的壁厚小于最小壁厚時,若滿足(a)、(b)和(c)所有限制條件時是可以接受的。
(a)小于最小壁厚的面積能被直徑不大于0.35圓所包圍。對于閥體頸部, d0 = d′和t0 = t′。對于所有其他局部區域,d0=d和t0=tm。
(b)所測厚度不小于0.75t0。
(c)各包圍圓邊緣之間相隔的距離不小于1.75。
式中d———閥門內徑,應不小于閥門公稱尺寸DN的90%
d′———閥體頸部內孔直徑
tm——除閥體頸部外的閥體其他部位、閥蓋最小壁厚
t′———閥體頸部的最小壁厚。
2.2、閥門殼體壁厚是否合格的判定標準
根據GB/T 12224-2005標準中第6.1.7項規定的處理原則,對一臺閥門閥體其他部位、閥蓋及閥體頸部各至少6個測量點的壁厚實測值,出現局部區域壁厚實測值小于殼體最小壁厚時的壁厚是否合格的判定標準(表1) 。
表1 閥門局部區域壁厚實測值小于殼體最小壁厚時的壁厚是否合格的判定
3、改進建議
建議閥門產品標準或在閥門產品監督檢驗評價細則中引用GB/T 12224-2005中6.1.7的規定。按表1闡述的測量評價方法,對局部區域壁厚進行測量評價。局部區域的殼體壁厚小于最小壁厚,但符合閥門局部區域壁厚實測值小于殼體最小壁厚時合格條件的判定原則,殼體壁厚應判為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本文所闡述的閥門殼體局部區域壁厚測量評價方法, 符合美國機械工程師學會標準ASM EB 16.34-2004《法蘭、螺紋和焊連接的閥門》的規定, 也符合我國現有的鑄造質量水平。經實踐證明, 既保證閥門使用安全, 又經濟合理, 能被客戶、制造廠和質量監督檢驗部門三方所接受。